EPC总承包的资质 epc总承包对资质的要求

昭棠笔记 2022-12-01

EPC总承包单位无消防资质,是签订三方协议比较好,还是总包单位分包比较好?

首先,了解关于资质的相关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列出了施工总承包序列的资质标准。施工总承包顺序有12类,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工程范围包括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和道路、通信、管网、管道等配套设施。项目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附属人防工程、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电气、消防、智能化、防雷等配套工程。其中,消防部分被纳入项目内容,资质标准也有相应要求。

《建筑法(2019修订)》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对于标题中的EPC总承包单位,《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提到施工总承包项目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自行承建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全部专业工程,也可以依法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有资质的专业工程时,应当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劳务时,应当分包给具有建筑劳务资质的企业。因此,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自行承担施工总承包并完成全部施工,也可以依法将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本案总承包单位没有消防资质,显然消防工程可以依法移交给有消防资质的单位。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还提到,单独授予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项目时,应由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依法承接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承包的专业工程。也就是说,具有消防资质的单位可以依法承接总承包单位分包的工程,也可以承接建设单位直接承包的专业工程。总承包商应分包还是签订三方协议?

首先,外包必须合法有效。《民法典》第593条规定,一方因第三人违约,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争议,依照法律或者协议处理。如果总承包商因消防工程责任单位违约,无论是质量不合格还是工期延误造成的,总承包商应直接向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总承包商与专业承包商之间的争议应根据法律规定或协议另行处理。《民法典》第791条规定,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移交给第三人。第三方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对发包人和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果选择总承包商分包消防工程,总承包商和消防单位应共同向施工单位承担消防质量的质量责任。按照这样的线性承包组织模式,施工单位只需要管理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单位有利。

如果三方协议